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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疫苗和免疫

义利之我见

一篇《疫苗之王》的文章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刷屏了,引发各类媒体对长生生物“问题疫苗”的广泛关注。举国震惊之余,发现类似的事件早已无独有偶,轰动一时的三聚氰胺事件、层出不穷的违法违建、令人堪忧的乱排乱放环境污染现象······一次次触碰底线、一件件触目惊心,引起全社会对 “利益”“良知”“法律”的深刻反思与讨论。

从古至今,义、利在人类的生产生活中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人们对于义与利之间的关系也众说纷纭,由来已久。义指道义,利指利益,它们是中国哲学史上长期存在的一对争论性问题。孔子云:“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汉代董仲舒认为“利以养其身,义以养其心”。 宋代理学家朱熹更是指出:“义利之说,乃儒者第一义。”可见儒家重义轻利。墨家代表人物墨子认为:“义,利也。”既重利也“贵义”。法家先驱人物管仲提出:“仓禀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从物质生活中寻求道德的根源,肯定了利对义的决定性意义。义与利孰轻孰重?怎样获得利益?如何分配和使用利益?是任何时代都值得人们深思又必须面对的问题。

正确的义利观,其根本在于对待义与利的态度。现实中义与利的相互关系,不能孤立、静止地对立起来,应将二者有机结合。《左传》中有:“利,义之和也。”表明利是义的自然结果。墨子的“兼相爱,交相利”主张人们互相帮助,共谋福利,反对互相争夺。当今“以人为本”的思想,与墨子的理论有异曲同工之妙。我们在思想和认识上,不能重利轻义,也不能尚义排利。一味地追求利益、脱离实际空谈大义二者同样都是不可取的。尊重、正视人们对富裕美好生活的向往,正如孔子指出:“义以生利,利以平民。”由义而产生利,用利来引导和治理人民。

正确的义利观,关键在于获得利益的途径和方式。无论各行各业,不管职务大小,获得利益时有没有违反道义,决定其工作能否顺利,生活能否幸福,事业能否成功,人生能否完美。类似“毒奶粉”“假疫苗”事件,就是唯利是图、利欲熏心,在利益面前放弃大义,失去自我,迷失方向,丧失原则,打破底线。这样不择手段得到的不义之利,只能换来一时的虚荣,换不来一世的安宁。“人为财死”,反观贪污腐败的无论“苍蝇”还是“老虎”,不义之财导致的结果只能害人害己、锒铛入狱,甚至家破人亡。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古人云:“义以建利”,义是利的基础,有义才能建立利,得到的利才能合法合理。在社会主义新时代,幸福是靠奋斗出来的,只要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地做人,勤勤恳恳地工作,生活会越来越富裕,日子会越过越红火。只有符合 “义”的“利”,才挣得安心,花得舒心,用得放心。

正确的义利观,核心在于利的分配和使用上必须蕴含着义。“财上分明大丈夫”,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者无获,符合人民的义利观。“达则兼济天下”,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取之于社会回报于社会。而我国更是要求先富带动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先富人群做出“利他”的贡献,有助于促进整体和谐繁荣,也有利于保障其长久的“自利”。圣人云:“因民之所利而利之”——依循人民应得利处而使之得利。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闪烁着新时代义利观的睿智光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做到脱真贫、真脱贫,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掉队。只有在义利的结合中才能达到“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的自然和谐之态。

一篇《疫苗之王》的文章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刷屏了,引发各类媒体对长生生物“问题疫苗”的广泛关注。举国震惊之余,发现类似的事件早已无独有偶,轰动一时的三聚氰胺事件、层出不穷的违法违建、令人堪忧的乱排乱放环境污染现象······一次次触碰底线、一件件触目惊心,引起全社会对 “利益”“良知”“法律”的深刻反思与讨论。从古至今,义、利在人类的生产生活中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人们对于义与利之间的关系也众说纷纭,由来已久。义指道义,利指利益,它们是中国哲学史上长期存在的一对争论性问题。孔子云:“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汉代董仲舒认为“利以养其身,义以养其心”。 宋代理学家朱熹更是指出:“义利之说,乃儒者第一义。”可见儒家重义轻利。墨家代表人物墨子认为:“义,利也。”既重利也“贵义”。法家先驱人物管仲提出:“仓禀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从物质生活中寻求道德的根源,肯定了利对义的决定性意义。义与利孰轻孰重?怎样获得利益?如何分配和使用利益?是任何时代都值得人们深思又必须面对的问题。正确的义利观,其根本在于对待义与利的态度。现实中义与利的相互关系,不能孤立、静止地对立起来,应将二者有机结合。《左传》中有:“利,义之和也。”表明利是义的自然结果。墨子的“兼相爱,交相利”主张人们互相帮助,共谋福利,反对互相争夺。当今“以人为本”的思想,与墨子的理论有异曲同工之妙。我们在思想和认识上,不能重利轻义,也不能尚义排利。一味地追求利益、脱离实际空谈大义二者同样都是不可取的。尊重、正视人们对富裕美好生活的向往,正如孔子指出:“义以生利,利以平民。”由义而产生利,用利来引导和治理人民。正确的义利观,关键在于获得利益的途径和方式。无论各行各业,不管职务大小,获得利益时有没有违反道义,决定其工作能否顺利,生活能否幸福,事业能否成功,人生能否完美。类似“毒奶粉”“假疫苗”事件,就是唯利是图、利欲熏心,在利益面前放弃大义,失去自我,迷失方向,丧失原则,打破底线。这样不择手段得到的不义之利,只能换来一时的虚荣,换不来一世的安宁。“人为财死”,反观贪污腐败的无论“苍蝇”还是“老虎”,不义之财导致的结果只能害人害己、锒铛入狱,甚至家破人亡。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古人云:“义以建利”,义是利的基础,有义才能建立利,得到的利才能合法合理。在社会主义新时代,幸福是靠奋斗出来的,只要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地做人,勤勤恳恳地工作,生活会越来越富裕,日子会越过越红火。只有符合 “义”的“利”,才挣得安心,花得舒心,用得放心。正确的义利观,核心在于利的分配和使用上必须蕴含着义。“财上分明大丈夫”,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者无获,符合人民的义利观。“达则兼济天下”,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取之于社会回报于社会。而我国更是要求先富带动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先富人群做出“利他”的贡献,有助于促进整体和谐繁荣,也有利于保障其长久的“自利”。圣人云:“因民之所利而利之”——依循人民应得利处而使之得利。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闪烁着新时代义利观的睿智光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做到脱真贫、真脱贫,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掉队。只有在义利的结合中才能达到“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的自然和谐之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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