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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疫苗和免疫

行政法及地方法制论文_后疫情时期疫苗不良反应

文章目录

我国疫苗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损害及其补偿机制现状

1.我国疫苗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损害现状

2.我国免疫规划疫苗不良反应损害补偿机制现状

我国免疫规划疫苗不良反应损害补偿机制中存在问题

1.以政府财政补偿为主,各省市补偿标准不尽相同

2.补偿方式以一次性补偿为主,对于精神补偿较少

3.疫苗生产企业以责任强制保险为主,缺少企业商业保险补充

4.商业疫苗保险产品缺乏针对性保障

5.公众投保商业疫苗保险意识不强

我国免疫规划疫苗不良反应损害补偿方式探讨

1.促进政府财政补偿向保险补偿转变

2.推动建立疫苗生产企业多层次综合补偿体系

3.鼓励商业保险公司推出针对型产品,扩大保障范围

4.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投保意识

文章摘要:<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将疫苗分为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其中,免疫规划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时增加的疫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时所使用的疫苗,并同时规定我国实施免疫规划制度。我国建立并不断优化免疫规划服务体系、免疫规划监测管理体系和预防接种服务网络;同时开展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

文章关键词:

论文作者:武迪 

作者单位:河北经贸大学金融学院 

论文分类号:D922.16;R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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